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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星养护有限公司

2025年运输类施工设备租赁单位入库遴选公告

一、单位来源

江苏中星养护有限公司社会面公开发布遴选。

二、入库内容

运输类设备租赁共两个标包,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的规格型号与以下标包的需求对应,达到需求要求的可分别报名。
(一)租赁设备的技术要求

以上所涉及的参数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单位为本次项目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的参数也可优于所涉及的参数。
(二)产品质量要求
供应商提供租赁车辆质量应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供货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5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四)租赁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和费用
1、本着安全生产的原则,供应商随设备提供驾驶员,采购人应按操作规程指挥和使用设备,并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负责。
2、在租赁期内,由供应商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在工地使用的燃油、辅助用油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有责任保证油料的质量;设备在租赁期间所有的易损件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3、在工作过程中,如因设备故障造成停工,采购人可扣除相应天数的租金,供应商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连带责任。
4、采购人需负责供应商操作人员的住宿及膳食,供应商操作人员在采购人工地工作期间,应遵守采购人有关制度和纪律。
5、租赁设备在运输、安装、调试、装卸车过程中发生的食宿及起吊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6、在租赁设备期间设备的安全由采购人负责,若发生设备丢失或损坏,由采购人负责赔偿。
7、工程结束后,采购人应保证并协助供应商设备及时撤场,如设备被扣留等等,采购人需承担扣留期间天数的租金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在设备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承担。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个体户;
(2)满足报名标包所要求的设备要求,并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行驶证、车辆当年保险保单等复印件,提供随车配备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应小于60周岁),车辆设备型号列表(如有)、车辆设备购买发票(如有)、车辆设备合格证(如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遴选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21 日17:3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相关报名材料(详情请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发至指定邮箱1909559680@qq.com,文件要求命名成(公司全称+文件内容)。
2、遴选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21 日17:30。
3、设备租赁的限价

本项目入库遴选时无需报价,待入库后根据采购人所需设备对相应标包的入库单位进行询价,有效报价最低的单位为相应设备的租赁商。
有效报价为不高于上述相应设备限价的报价。
设备租赁数量超出暂定设备租赁数量,供应商在供货时将维持原单价不变,不进行任何调整。

五、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不支付预付款,租赁款不计息。
2、本次采购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原则性不付款。
3、结算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合同在签订并生效后,根据采购人实际租赁期结算,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支付至本合同总价款的80%,次年10月1日前支付至本合同总价款的100%。
4、付款时必须按采购人财务部规定提供足额结算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前与采购人财务先行对接,自行开具发票采购人可不接收),以便于采购人公司做账,如不能提前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不付工程款。

六、入库机构使用须知

1.库内机构必须签订承诺书,确保在库内全部任务执行确认的最低报价,并保证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且完成采购单位的项目要求。
2.库内机构拒绝接受委托任务不得超过二次(不含),否则将被列入江苏中星养护有限公司失信名单,不再录用入库;
3.库内机构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如因非采购单位原因无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采购单位有权对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者,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委托,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同时该机构将被列入江苏中星养护有限公司失信名单,不再录用入库。
4.库内机构均拒绝接受某一委托任务时,该库作废,且所有库内机构将被列入江苏中星养护有限公司失信名单,不再录用入库;江苏中星养护有限公司重新履行相关程序进行建库。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及金额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中星养护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58号
电话:赵黄雷
联系人:15240566678

附件:江苏中星养护有限公司 2025年运输类施工设备租赁单位入库遴选报名资料

江苏中星养护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